2020-12-16 08:43:53留言

【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温州市陈先生等人诉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办事处断电违法一案,将于2020年11月26日9:00,在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系温州市鹿城区合法居民。
2020年7月X日9时,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办事处在没有任何通知、未经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将委托人家中电表强制拆除,导致委托人家中电力中断,供电至今仍未恢复,委托人正常的居住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起诉认为,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委托人电表、截断委托人家中电力供应的行为程序违法,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特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办事处对委托人停止供电的行政强制行为违法并责令其恢复供电。
注:本文中有关事实描述和法律适用仅代表当事人对本案的诉讼意见,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外,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需旁听的,谨记带好身份证当天准时参与旁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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