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太原市冯女士等人诉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强拆违法一案,将于2020年11月19日9:00,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2009年8月X日,委托人在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某小区购买房屋,至2018年1月份前委托人已正常居住了近十年。
2017年10月X日,委托人居住的松庄村被张贴了《松庄村整村拆迁方案》,经了解是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松庄村进行城中村改造,但由于公布的该《拆迁方案》并未征求委托人意见,委托人小区部分住户于2018年1月X日向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但在诉讼期间的1月X日上午10时许,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组织人员使用大型挖掘机等工具设备对委托人的私有房产进行了强制拆除,委托人房屋内财产也被埋于废墟之下。
起诉认为,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在没有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实施强制拆除行为,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特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注:本文中有关事实描述和法律适用仅代表当事人对本案的诉讼意见,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外,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需旁听的,谨记带好身份证当天准时参与旁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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