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蚌埠市马先生诉蚌埠市XX区人民政府强拆违法及行政赔偿一案,将于2021年7月1日14:45,在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XX厂对面拥有合法房屋,房屋面积X平,土地面积X平。据称,因“XX工程”项目需征收委托人的房屋及土地。因补偿不合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协议。
2019年6月X日6时左右,蚌埠市XX区人民政府在未经委托人许可、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强行将委托人的上述房屋拆除,导致委托人的房屋灭失,屋内物品也遗失损毁殆尽。委托人妻子也因蚌埠市XX区人民政府的强拆行为从屋顶跌落受伤,几近丧命。
起诉认为,行政机关应当坚持依法行政,蚌埠市XX区人民政府在未履行法定程序、未经委托人允许的情况下强制拆除委托人房屋的行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该行为给委托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给委托人妻子造成了身体伤害和精神损害,同时也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为此,委托人特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本诉,请求确认蚌埠市XX区人民政府2019年6月X日强制拆除委托人位于XX房屋的行为违法并赔偿委托人各项损失。
注:本文中有关事实描述和法律适用仅代表当事人对本案的诉讼意见,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外,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需旁听的,谨记带好身份证当天准时参与旁听即可。

相关文章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