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江苏省宿迁市张先生等人复议宿迁市XX区人民政府撤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一案,将于2025年1月13日下午14:30在宿迁市司法局召开补偿安置问题调解会。(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张先生等人在宿迁市XX区某地拥有合法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因改造项目需要,需对张先生等人的房屋实施征收搬迁。张先生等人于2024年9月8日向XX区人民政府邮寄递交了信息公开申请表,XX区人民政府作出答复称该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
张先生等人认为,XX区人民政府是案涉项目的实施主体,该项政府信息依法应当予以公开,XX区人民政府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张先生等人对上述答复不服,依法提出了行政复议。宿迁市司法局受理之后,本着实质性化解相关补偿安置争议的目的,定于2025年1月13日下午14:30召开补偿安置问题调解会。
声明:本文中有关复议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复议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复议决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