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话公告】北京市朝阳区程女士诉某乡政府间歇性供水违法一案,定于2025年2月8日上午九点半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进行谈话。(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谈话公告】北京市朝阳区程女士诉某乡政府间歇性供水违法一案,定于2025年2月8日上午九点半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进行谈话。(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程女士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地拥有合法宅基地及房屋。2009年12月,被告发布《腾退公告》,程女士的上述房屋在腾退范围内,但因补偿安置标准问题一直未能与腾退单位达成一致意见。2024年4月,被告对原告之子反映的原告吃水难等问题作出《情况说明》称:“调查处理情况(一)供水单位一直承担着供水的电费和水费。由于拆迁区域的特殊性,供水管线跑冒滴漏严重,浪费很大。为节约水资源,并满足拆迁区域居民的用水正常需求,我们制定供水方案如下:每周一和周四,11:30-14:00定点(3个点位)供水。
原告认为,上述间歇性供水行为是被告逼迫原告搬迁的手段,违反国务院有关规定,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遂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本文中有关起诉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