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话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邵阳市罗先生诉邵阳市XX区征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断水断电行为违法一案,将于2021年3月9日8:30,在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问话,特此公告!

【问话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邵阳市罗先生诉邵阳市XX区征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断水断电行为违法一案,将于2021年3月9日8:30,在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问话,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邵阳市XX区拥有合法房屋一处。房屋用于出租、商业经营,经济效益可观。2019年11月X日,邵阳市XX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公告》,房屋征收部门为邵阳市XX区征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委托人的房屋在上述《征收决定公告》决定征收的范围内,系该项目的被征收人,但因征收程序违法、补偿标准偏低、安置不合理等原因,委托人未能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一致补偿协议。2020年4月X日,委托人上述房屋的电线被破坏,生活用水也被停止供应,该破坏电线、停水行为直接导致该房屋不能正常使用,损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起诉认为,委托人上述房屋的电线被破坏、被停水显然系逼迫委托人搬迁的行为,明显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特向武冈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邵阳市XX区征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对委托人房屋断水断电的行为违法,并判令其立即协调供水供电单位恢复对委托人房屋的供水供电。武冈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裁定,裁定驳回委托人的起诉。委托人不服一审裁定,遂向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注:本文中有关事实描述和法律适用仅代表当事人对本案的诉讼意见,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外,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需旁听的,谨记带好身份证当天准时参与旁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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