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王如冉律师代理的福海县赵女士等人诉福海县人民政府征收决定一案,将于2021年6月18日10:30、16:30,在新疆省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福海县xxx拥有合法商铺。2017年7月24日,福海县人民政府作出《福海县人民路综合市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公告了福海县人民路综合市场房屋征收决定,委托人的上述房屋在其决定征收的范围内。
起诉认为,福海县人民政府作出的上述房屋征收决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属重大且明显违法的情形,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特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被诉行政行为无效。

注:本文中有关事实描述和法律适用仅代表当事人对本案的诉讼意见,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外,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需旁听的,谨记带好身份证当天准时参与旁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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