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渭南市田先生等人诉渭南XX区XX街道办事处强拆违法一案,将于2021年7月7日9:00开庭审理!(由李顺华、谢瑞青代理)
【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渭南市田先生等人诉渭南XX区XX街道办事处强拆违法一案,将于2021年7月7日9:00,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是渭南XX区XX村的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且唯一的住房。
2019年12月X日,渭南XX区XX街道办事处对委托人作出了《XX环境隐患整治告知书》,称“限你户于3日内搬离,我办将于3日后联合区住建局、城市综合管理局、公安分局对你户房屋依法拆除”。
2019年12月X日X时,渭南XX区XX街道办事处在未经法定程序、不符合强制拆除条件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强行将委托人的房屋拆除,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起诉认为,渭南XX区XX街道办事处作为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政,其在未履行法定程序、未经委托人允许的情况下强制拆除委托人房屋的行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该行为严重侵犯了委托的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特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提起本诉,请求确认渭南XX区XX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委托人位于渭南XX区XX村房屋的行为违法。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裁定,委托人不服,遂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裁定撤销一审裁定并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
注:本文中有关事实描述和法律适用仅代表当事人对本案的诉讼意见,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外,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需旁听的,谨记带好身份证当天准时参与旁听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