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孙某等人诉北京市昌平区XX街道办事处撤销答复案,将于2021年7月12日14:00开庭审理!(由李顺华律师、段双双律师代理)

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第二十三号法庭

委托人在北京市昌平区XX村拥有合法房屋及宅基地。据悉,因XX项目需对委托人的上述房屋及宅基地进行拆迁腾退。2020年9月26日,委托人向XX街道办邮寄递交了《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成立XX项目专班办公室的政府文件及该专班办公室的组成人员及其职务信息”。2020年10月29日,XX街道办作出《答复告知书》称委托人所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
委托人认为,XX街道办是案涉专班办公室的成员之一,应当掌握或者保存委托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XX街道办作出上述《答复告知书》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为此,委托人特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XX街道办针对委托人作出的答复,判令XX街道办针对委托人的申请事项重新作出答复。注:本文中有关事实描述和法律适用仅代表当事人对本案的诉讼意见,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外,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需旁听的,谨记带好身份证当天准时参与旁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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