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袁某等人诉XX区政府征收决定、XX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案,将于2021年9月18日9:30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七法庭开庭审理!(由李顺华律师律师、段双双律师代理)
诉讼事由:
委托人在南京市XX区各自拥有合法房屋。2021年1月29日,XX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将委托人的房屋纳入征收范围内。
因XX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且程序严重违法,损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故委托人向XX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021年6月18日,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市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程序违法。
委托人认为,市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在程序上和实体上均存在诸多违法之处,而市政府却仅以程序违法为由确认《房屋征收决定》违法,明显未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审查并认定,其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特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XX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XX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
注:本文中有关事实描述和法律适用仅代表当事人对本案的诉讼意见,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外,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需旁听的,谨记带好身份证当天准时参与旁听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