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保定市张先生等人诉xx人民政府强拆违法一案,将于2021年9月29日9:00,在高碑店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王如冉律师代理)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xx村拥有合法房屋及土地,用于居住与出租。据政府称,因“城中村改造项目”需征收委托人所使用的宅基地及房屋。因补偿标准严重过低,且对委托人的补偿安置不合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补偿协议。
2021年7月15日10时,xx政府组织数十位工作人员在未经法定程序、不符合强制拆除条件的情况下,动用大型工程设备,强行将委托人的房屋拆除。拆除过程中委托人屋内的物品均遗失、损毁殆尽,给委托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起诉认为,xx政府作为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政,其在未履行法定程序、未经委托人允许的情况下强制拆除委托人房屋的行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该行为严重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特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xx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注:本文中有关事实描述和法律适用仅代表当事人对本案的诉讼意见,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外,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需旁听的,谨记带好身份证当天准时参与旁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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