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张女士等人诉淄川区XX路街道办事处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一案,将于2021年11月25日14:00,在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线上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山东省淄博市张女士等人诉淄川区XX路街道办事处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一案,将于2021年11月25日14:00,在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线上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张女士等人在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XX玻璃厂各自拥有合法房屋。
        2021年6月X日,张女士等人通过邮寄方式向淄川区XX路街道办事处递交了《淄川区XX路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表》,但淄川区XX路街道办事处收到张女士等人递交的上述《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并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告作出任何答复。
         张女士等人认为,淄川区XX路街道办事处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故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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