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偏袒拆迁方怎么办?官司肯定打不赢的!官司打不赢怎么给拆迁方施加压力?
首先,经过司法改革,我们代理的行政诉讼已经比以前胜诉的多得多了,但确实,现在法院还不能完全客观公正地审理行政案件,但是我们的维权也已经考虑到这个问题。我们的目的只是提高补偿,至于诉讼的成败倒是次要的,诉讼只是一种手段。我们起诉后,拆迁方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其作出行为的依据,可以从这些依据中逐一挖掘其违法点,再通过公开的庭审逐一指出,如果拆迁方的违法问题比较多,法官也得考虑判决的影响,毕竟现在实行法官责任终身制。在拆迁方违法问题比较多的情况下,法官一般也愿意组织双方协商,因为只有协商解决了,当事人才会撤诉,这样我们协商的机会就有了,协商的筹码也有了。
当然,为了增加咱们的筹码和保险,我们一般不会寄希望通过一个诉讼就能达到解决问题,这需要各种连环的程序相互配合,增加对方违法的成本和代价,来保障当事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