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土地被强占阻拦施工被拘留,村民该如何维权?
咨询人案件1:2024年6月份,两名村干部因为土地被强占阻拦企业施工,被公安以寻衅滋事罪刑拘,未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仅打电话说刑事拘留30天,现在能想办法把人先让放出来吗?还是放不出来后面再起诉?该怎么办?咨询人案件2:土地面积1000亩左右,是村集体的林地,1975年成立了林场,地就被林场占了,没有给村民补偿,也没有签订协议,一直有争议,林场认为是自己的,村民认为是村集体的,之后林场和一个公司又签订了协议,林地用途是造林护林,但现在这个公司在林地上建大棚,种瓜,所以村民就更不干了,好几年了,陆续施工建大棚,现在又施工,村民阻拦,两个村干部被刑拘了,很多年了解决不了,现在咨询李律师看看可以介入法律程序吗?
北京一讼律所李顺华律师解答:
土地被占强行施工的情况下,能不能阻拦?很多人遇到这种问题,我应该说我们咨询的挺多的,在强行施工的情况下你去阻拦,不是绝对的不能,但是你要讲究方式方法,你去阻拦,你不能够去采取暴力的方式去阻拦,你只能是去表明一些态度,然后及时的去拨打报警电话,或者拨打相关主管部门的电话,你比如说施工的话涉及到一个施工许可的问题,我们完全可以拨打建设部门的电话,要求他们出示施工许可证,然后要求相关的人员到现场进行执法。如果说出现一些对方故意损坏财物的行为,可以拨打报警电话进行报警,这个都是可以的。
但如果说你不是采取以上方式,而是采取多人暴力方式阻拦施工,那么很多老百姓就在这方面吃了亏,认为这个地没有被征收,没有补偿安置,你来强行施工肯定是违法的,我们就有权利阻止,实际上不是这样的。阻止施工在法律上来讲属于私立救济,私立救济的前提是公力救济不能的情况下,你才可以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私力救济。所以刚才我说的,首先你要考虑说如果损坏了财产要报警,如果涉及到违法施工,你首先要拨打建设主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然后向相关的施工人员表明说我们不同意你在我土地上施工,要表明这个态度,让他们把施工要做成一个强行的施工行为,这就可以了,如果说你非得要阻止,那么如果说人家有施工许可证你去阻止,本身你也成了一个违法者了,人家反咬你一口对吧?所以说还是要确定他是不是有施工许可证,如果说有,要考虑施工许可证的发放是不是合法的问题,因为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它也要很多的条件的,它不是说随便发放的,其中就包括相关的拆迁安置比基本上完毕,包括土地的权属清楚,然后具备施工条件等等的要求。
所以说在这个情况下,村干部阻拦施工涉及被刑拘,还是要看具体的案情了,因为我们还不是解到底这个案件的情形是怎么样的,那么强行的去阻止施工,是不是构成刑事的扰乱社会秩序等等的这些问题是不是存在,或者是说寻衅滋事,寻衅滋事成了一个大口袋罪了,很多老百姓都被这个罪给装进去了。那么寻衅滋事最开始就是从流氓罪演化来的,这个结果就是成了现在这种,只要你不服相关的这个行为,你去往上反映情况,然后就很容易给你搞成一个寻衅滋事,当然这个问题我觉得可能权利已经被滥用了,是不是构成寻衅滋事,我觉得大概率可能会涉及到被滥用权利的问题。
当然还是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如果一旦被刑事拘留了之后,在往外捞人难度就比较大,因为对方他能够决定拘留或者甚至决定逮捕,肯定是有一定的相关的证据了。还有一个它要涉及到一些预防串供或者是其他的一些理由,他就不给你放出来。当然了还涉及到其他一些复杂的原因,但是总体上来讲,只要被关进去了,想要被再弄出来,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等的,这些不是说不可能,难度还是比较大的。所以说我们尽量的就是把这个工作做到前面去,尽量的不给对方给我们扣帽子进行拘留的机会,这个才是最根本的,所以说我们希望在直播间收看我们直播节目的朋友们,在这个事情上一定要冷静,不要去冲动,一旦冲动正好给对方一个把柄,先把你拘留关起来,关起来之后再跟你谈条件,实际上你就成为一个人质了。因为这个事情导致鸡飞蛋打,这种案件还是挺多的,所以说希望大家能够注意这个问题。
事实上解决这类问题,我们国家有专门的一个法律程序,叫做土地使用权争议的裁决程序。所以说我们遇到这类的问题一定要咨询律师,看看能不能通过法律的渠道去解决,通过裁决确定这个地到底属于农民集体的土地,还是说是林场的地,还是属于其他的公司的地,其实这都属于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的问题,那么完全可以申请上级的行政机关进行裁决,如果说我们对这个裁决不服,我们可以向作出裁决的机关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就是一个讲事实摆道理,所以说通过这个程序其实就可以很大程度上把一些历史遗留的土地使用权的争议去通过一个平台把这个证据事实摆出来,把法律摆出来,这样的话才可能把我们争议问题,真正通过法律有效的渠道去解决,而不是说他认为是他的,然后互相打起来了,打起来其实最终也解决不了问题,而且会产生一些被拘留,像这种被拘留。
所以说我们觉得大家还是要有相关的法律意识,在土地使用权争议,特别是还有涉及到一个土地的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有争议的时候,其实我们国家有专门的法律规定了相关的解决问题的程序,不是大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其实我们大家一定要善于利用国家的法律来去解决问题,因为法律还是赋予老百姓很多的权利的。那么你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或还有借助国家的一些强制力,一些平台,比如说法院对吧?然后通过他们的力量去作为咱们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些杠杆,这个肯定是安全也是更有利一点。
当然这个案件应该说涉及的年代比较久了,1975年这个地就被林场占走了这么多年的时间,我想这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了,所以说,如果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争议或者是所有权争议的话,我再次建议大家可以申请行政机关进行裁决,如果能在这个裁决过程中尽量提供有力的证据,还是对咱们有利的。当然如果对裁决结果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在这个过程中完全可以看看有没有化解问题的机会,包括通过这个判决,还可以通过协调都是可以促进问题解决的。其实相关的行政机关或开发单位,他并不担心老百姓去莽撞阻拦施工,因为你这样做的话,他正好抓你一个小辫子,这样很多人的积极性就会打消,所以说其实效果是非常不好的,我们建议如果说遇到此类的问题,多咨询律师,听听他们的建议,然后再考虑怎么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