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征收除了地上附着物补偿土地还有安置补偿吗?

李顺华主任律师公益法律直播系列文章第九十一篇

案情介绍:

咨询人:我们家承包的是二零零四年签的荒地的一个承包合同,但是在由于是我父亲他开垦的,种了二十年的树了,在二零零九年他自己去申请办理的林权证,他也是权利人,现在说马上要征收,可能是有立项,立到我们这边可能划一部分,但是土地肯定是集体的,我在网上查一些资料,我就不明白,就是像这种情况下,我们家只能拿到地上附着物的吗?土地补偿款要安置失地保险,这些跟我们就没有关系吗?还是说只能分到很少的份额?很少的份额还得自己去争取。

北京一讼律所李顺华主任律师解答:

我觉得有是这样,如果说是一个家庭联产承包的话,他补偿肯定不是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了,也包括安置补助费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就是土地补偿款是给集体的,土地补偿款是这样,每个地方都不一样,理论上来讲土地补偿款是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但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全村民所有对吧?集体经济村委会本身它不是一个不是所有权人,他是一个带全体村民进行自我管理的一个民间组织,土地补偿费他也要进行分配的,他不是说是他拿了这个钱之后他就可以说是自己所有的怎么分配都行。

还有些地方它是分两个情况,一个比如说咱们承包地被征收了,如果说村里还能够继续给我们找一块地儿继续让我们承包,这这种情况下,那么他获得的土地补偿款,他就可以在全村民范围之内进行分配。如果说他不能够给我们继续找承包地,那么土地补偿费就是说他应该要有一部分,至少有一部分要属于包括安置补助费,两部分费用,我们叫综合地价,就是说要拿出一定的比例来,要给到我们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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