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宁夏银川王女士等人诉银川市某区政府撤销征收补偿决定书一案,定于2025年4月18日下午14点20分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东区208数字法庭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原告在银川市该区拥有合法房屋及配套设施等多种财产财物,后被告针对原告作出案涉《征收补偿决定书》。在先前判决书中,明确认定“被告以x元每亩确定的补偿标准对原告名下的国有出让农用地进行征收,被告并未对该补偿标准的合理性提供证据;且对原告地上建筑物中的砖混结构房屋的补偿标准缺乏法律依据。被告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书》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程序违法应当予以撤销。”在此基础上,被告仍以相同标准对原告作出案涉《征收补偿决定书》,补偿数额明显低于原告的实际价值,也未提供产权调换方式供原告选择,程序违法,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特向法院提起本诉。

声明:本文中有关起诉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依据行政诉讼法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现场开庭,谨记带好身份证去法院准时参与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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