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河北省保定市张先生、胡先生、李女士、高先生诉告保定市莲池区韩庄乡人民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

【胜诉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河北省保定市张先生、胡先生、李女士、高先生诉告保定市莲池区韩庄乡人民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经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作出(2024)冀 0606 行初 167、168、169 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韩庄乡人民政府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违法。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有效维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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