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拆迁补偿提高】征地拆迁中,怎样通过法律程序保下房子,从而提高补偿条件?
■征地拆迁律师四有新标准:有专长;有态度;有口碑;有人情味
征地拆迁有问题,顺华律师有妙计!
大家好!我是李顺华律师,今天跟大家探讨一下怎样通过法律保房子来提高补偿条件。
面对拆迁方的不合理补偿条件,可又无处讲理,很多被拆迁人就愤愤的说,不给合理补偿,我就不签字,不让拆房,反正国家禁止强拆!
事情真的是这样的吗?我们先来看个案例吧
家住襄阳的吴先生遇到拆迁了,他家的房子是在临街的门面房,可拆迁方只给按住宅价格给吴先生补偿。吴先生多方投诉均无济于事,迫于无奈,吴先生愤愤的对拆迁方讲,不给合理补偿,我就不签字腾房,让你们拆不了房,用不了地,看你们拿我怎么办!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确让吴先生始料未及,自家的门窗接二连三的被不明身份的人破坏,特别是晚上,经常听到自家的门咣咣的被砸,后来自家的电线被剪断,家里没电了,自来水管也被挖断,也停水了。更为严重的是,开发商开始在周边施工,将土堆在吴先生家的门口和房子周边,一下大雨,吴先生的房子就被淹在水中,房子随时都有倒塌的风险,根本不能住人了。迫不得已,吴先生一家就搬出了自己的房子,到外面租房子,但仍然坚持不签字,因为他听说了,政府没有强拆的权力,只要不签字,拆迁方早晚还得找自己谈。可不曾想到的是,就在吴先生搬出后不久,房子的屋顶就被砸出一个洞。
不久之后,吴先生收到了拆迁方送来的补偿决定书,吴先生一看,补偿结果跟以前收到的评估报告是一样的,而吴先生就是因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才拒绝签字的,因此虽然收到了补偿决定,吴先生还是不同意搬迁,但也没有把这个补偿决定没当回事,尽管补偿决定书上写明了,被拆迁人如果对补偿决定可以复议也可以起诉,因为吴先生认定自己不签字,拆迁方是不能强拆的。
可不曾想,没过几个月时间,吴先生就收到了法院的执行裁定书,要求吴先生在十日内腾房,否则要政府组织强拆。吴先生一看傻眼了,不是说政府不能强拆吗?这时,吴先生才想起来找律师介入维权,但已经很难阻挡拆迁方拆房的步伐,在匆忙之中不得不在律师的帮助下,降低了补偿要求,在拆迁方同意增加了部分附属物和停产停业的补偿后,签下城下之盟,才避免了被司法强拆的命运,但与合理的补偿还是相差甚远的。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像吴先生这样的被拆迁人虽然意识到了,拒不签字房子没拆对拆迁方是有制约力的,但用的方法仅仅是消极的不签字,而这种方法却不一定是有效的,因为虽然国家法律禁止了政府行政强拆,但规定可以申请法院司法强拆,也就是说,即便被拆迁人不签字,拆迁方也可以通过单方面作出补偿决定,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达到拆房的目的。
造成这样的结果,本质是因为很多被拆迁人不了解拆迁的法律程序,也不懂得,只有在诉讼中,拆迁人才不能强拆,因此提起法律程序不管法院判决结果如何,法律程序本身就具有保护房子不被强拆的作用,从而拉长拆迁方拆房的时间,如果拆迁方着急达到拆迁的目的,势必愿意通过让利来换取时间由此也就会提高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条件。
好的,本期内容就是这些,大家如果还有拆迁问题,可以与我取得联系。我是李顺华律师,我们下期再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