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拆迁中,被征收人应该怎么做?
在遇到征收拆迁相关问题的时候,很多人可能就是摆着一个朴素的想法,要么就是绝对的按照征收方的意愿来进行这个操作,想当然的认为征收方肯定是代表公权力,它肯定是合法进行的,甚至认为征收拆迁,它就是一个代表公共利益的需要进行拆迁补偿的,那么他们还可能存在一个违法的问题,很多人对于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根本就没有认识,他们可能还是停留在原来的传统思想当中,也就是说他们认为对于行政机关的征收补偿安置的一些行为完全合法的。
所以说相关的行政诉讼,就是说这种民告官的诉讼,还是要有一个思想意识的扭转的,我们国家要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的一个最基本的特征就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而不仅仅是老百姓依法行事,法律规定出来主要是要去限制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的,而不是主要针对老百姓的,这才是法治国家的一个本质。那么如何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包括在征收拆迁当中依法征收,依法补偿安置,依法保护老百姓的合法的利益,这些都是要通过我们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去行政诉讼,如果说他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国家也制定了比较完善的行政诉讼法,包括一些实体性的法律,都赋予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依据法定的程序,依据公平合理的执法尺度,还有包括补偿安置的标准也有明确的规定,都是有有法可依的。
如果说有法不依,这就需要咱们老百姓拿起法律的武器,然后提起行政诉讼,来督促行政机关来履行法定职责,事实上大量的行政案件现在其实已经涌现出来,包括前一段时间,特别是我们国家一二十年城市拆迁规模比较大,涉及到了大量的行政诉讼,应该说很多老百姓法律意识是非常强的,从而推动了我们国家行政诉讼的进步,包括原来的立案难,那么现在立案难的问题基本上解决。那么大家现在瞄准的方向,就是说通过行政诉讼推动实体问题的解决,这是大家现在包括从上而下比较关心的,从最高法,包括执法机关、审判机关都在推动,那么如何去推动促进依法行政,促进实体问题的解决?我们认为有两个方向,一个就是说通过溯源的治理,包括通过在诉讼当中对实体问题的协调解决,像前一段时间我们代理的相应的一个案件,也是一个出嫁女的案件,在诉讼过程中,法院是积极的去协调解决相关的补偿安置的问题,然后协调好了之后,我们当事人就撤诉了,实际上这就是说通过行政诉讼推进实体问题解决的一个非常好的案例。
那么如果说确实协调不好,那就需要审判机关依法去判决,本身它也是起到两个作用,一个受损害的老百姓的利益确实能够通过判决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然后解决问题,另外一个也可以促进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这也是解决实际问题的一个方向,所以说我们国家一方面要强调是通过协调的方式就促进实际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司法公正,让司法审理案件的人能够独立的去审理案件,不受到其他行政机关的干扰,或者是相关其他无关因素的干扰,从而能够达到我们说的司法独立审判,然后审判者承担责任,能够达到终身追责,这些都是来促进我们国家法治化进程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所以我们说还是需要大量的老百姓能够站出来,如果说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了,还是要利用行政诉讼的工具去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其实行政诉讼相对于民事诉讼来讲,它的优势还是非常明显的。大家不要只看被告他是行政机关,他的力量比较大,事实上在诉讼当中,相对来讲其实是对行政机关不利的,因为行政机关他要负举证责任,他要对自己做出的行为要证明,就是说我第一我有权利做这个行为,第二我是按照法定的程序来作出的,第三就是我做出行政行为,我依据了哪些事实,第四他要证明我做出这个行为是不是合理的,它的幅度是不是在符合相关的比如说比例原则等等相关的幅度,如果说你把行政机关起诉到法院,我们有责任去证明对方违法,对方有责任证明自己合法,如果对方证明不了他这个行为是合法的,那么法院就会判他行政行为违法,所以说应该是对行政机关是很不利的,相对来讲,对于我们老百姓提起行政诉讼,第一他的诉讼费用还是比较低的,一个案件就是50元,事实上这个费用是非常低的,第二就是涉及到举证责任,你只要起诉到法院,符合法院的受理条件,他就应当受理,然后受理完了之后,对方要拿出一系列的证据和依据来证明他对你做出的行为是合法的,所以说我觉得是非常方便的。从制度设计上来讲,其实国家的法律也是在鼓励老百姓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说大大提供了非常便利的诉讼条件,然后降低了很多的诉讼成本,这样的话便于老百姓来通过法律的渠道来解决问题,这也是相对于其他的投诉举报,这个也是一个非常科学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