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征地拆迁】“自建房”暴力强拆之村民保卫战

【长沙市征地拆迁】“自建房”暴力强拆之村民保卫战

案件简介

拆迁地区:湖南省 长沙市 湘江西滨 岳麓山下

拆迁背景: 09年起,岳麓山风景区提质改造工程拆迁指挥部在岳麓街道某村进行征地拆迁,实行所谓“有偿拆迁无偿拆违、以拆违促拆迁”政策,大规模认定该村为违章建筑并多次组织进行强拆,面对拆迁方的强大攻势,该村组17户村民找到了律师,希望能帮助他们用法律的武器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办案结果:在律师精心策划,全方位给予对方重重压力下,其主动协商,终于在连续艰苦的协调了3天后,最终签订了补偿协议,终于让拆迁方和被拆迁方都能比较满意的结果。(因需对补偿结果保密,在此不便透露具体内容。)

详细经过:

湘江西滨,岳麓山下,岳麓区岳麓街道某村村民世代安居于此地,2009年,当地政府一纸公文打破了这片土地原有的宁静。自2009年起,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提质改造工程拆迁指挥部开始在该村组范围内进行征地拆迁,而且当地相关单位已经开始强行占用土地施工。让村民不解的是,因为拆迁,却导致大部分村民们居住了五六年甚至几十年的房屋陆续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责令限期拆除,理由是没有建设手续!

早在十几年前,当地政府就已将该地区列为改造范围,为了降低征地拆迁成本,村民因儿女分户,房屋破旧等正常的建房行为不能得到政府的批准,而当地政府也没有给出任何替代性解决方案。所以村民没有办法,只能在没有手续的情况下在自家自留地上建设房屋,用于解决自身的居住生活问题。

到了2011年,拆迁一方的游说也变得急迫起来,甚至带有威胁的意味了。由于给村民们的补偿太低,大大降低了他们原来的生活水平,不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村民们不愿意搬迁。可当地政府为了逼迫村民搬迁,实行所谓的“有偿拆迁无偿拆违、以拆违促拆迁”政策,大规模认定违章建筑,当地拆迁指挥部联合城管、规划以及土地部门,以村民所建房屋为违法建设为由进行强行拆迁,有一段时间几乎每天都能看到当地城管部门带领上百号人浩浩荡荡开进村里,强行将村民拖出自家房屋然后将房屋拆毁,不时传来悲痛的哭喊声。被老百姓形象的比喻为“鬼子进村”。有些村民就被迫签了字,但有些仍然不愿放弃,其中有一户将自己锁在家里,窗户都用钢筋焊上,屋里存放了大量煤气罐,如果拆迁队强攻,他就准备与他们同归于尽。有亲戚给他送饭吃,这样坚持了好几个月的时间。总之双方的关系变得火药味极浓!

面对拆迁方的强大攻势,以及近在咫尺的拆迁行动,村民们焦急万分。经朋友介绍,该村组17户村民找到了律师,希望能帮助他们用法律的武器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律师仔细研究了17户村民的案情,基于部分村民的房屋已被非法强拆、其余部分也面临强拆的威胁的事实,提出了基本的办案思路,在补偿问题未解决之前全力保住房屋不被强拆:

一、村民的房屋虽然没有建设手续,但不同于一般的违法建设,因为他们这样做也是迫于当地政府剥夺了他们依据《土地管理法》正常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权利,因此当地政府侵害居住权在先。村民基于解决生活居住问题建设的房屋,虽然在形式上不符合法律手续,但在实体上却符合律师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此所建设的房屋属于他们的合法财产,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能简单以违法建筑已拆了之。这可以作为律师维权的基本出发点。

二、充分利用法律程序做好防御工作,尽量拖慢甚或阻断拆迁方利用拆违强拆村民房屋的时间,为展开维权提供时间。

三、寻找反击的机会,仔细查找拆迁方在拆迁过程中的违法点,并充分利用本次参与维权户多的优势,将17户拧成一股绳,将法律程序与集体维权行动相结合,不断给拆迁方施加压力。

四、在条件成熟时,通过协商解决补偿问题。

 

办案细节:

1、紧急防御,立即启动对违建处罚行为的诉讼程序

强拆迫在眉睫,法律操作的成败直接决定村民们的财产能否保全,所谓一招下错,全盘皆输,本案如何设计和运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李顺滑律师经过深思熟虑,决定启动法律程序,通过诉讼使强拆程序无法启动。

律师在代理本案时,其中一户的违建处罚决定已经做出,而这一户就是17户的维权代表。拆迁方首先对维权代表下手也有“杀鸡给猴看”的意思。而对律师来讲,能否有效将这个问题处理好,即关系到维权代表的房屋能否保住,也关系到所有维权户的士气。因此在这个问题上的争夺必然是激烈的。

面对紧张的局面,律师决定尽快启动对当地城管作出违建处罚决定诉讼程序。根据律师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强制执行程序只有相对人放弃诉讼才能进行。经过一番周折,当地法院终于同意立案。等拿到被告提供的证据后,律师发现国土局和规划局分别之前就作出了维权户建房违反规划认定和违法用地的认定,这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行政确认,且属于违建处罚的前置行政行为。于是律师又分别将国土局和规划局告上法庭。并提出了中止对城管违建处罚案件的审理程序。这样就有效地遏制了对维权代表的强拆程序,维权户的维权士气慢慢提升起来了。

2、乘胜追击,打破信息寂谬之状的信息公开申请!

介入17户的集体维权案件之后,打破整个土地征收信息为零的寂谬状态成为律师展开进攻方略的必要准备。律师向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岳麓区分局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对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安置用地项目征收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及征地批准文件及征地范围红线图等问题予以披露。除了征地批准文件外,其他信息拒绝提供。于是律师对其公开的征地批文向省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对其拒绝公开信息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最终省政府以超过复议时效为由决定不受理复议申请,而律师认为没有超过复议时效,省政府的决定错误,于是又提起了针对省政府的行政诉讼,但这一次当地法院却拒绝受理此案,理由是省高院统一意见,诉省政府的案件一律不予立案,而这一理由是不能对抗法律的。于是律师发挥了维权人数多的优势,坚持要求法院依法立案,其目的就是通过法院给拆迁方传递来自维权户的压力。后来证明,在经过复议、诉讼等程序后,拆迁方明显感受到了律师维权行动带来的压力,重重疑云终于露现一丝光明,形势慢慢开始有利于拆迁方。

3、巩固防线,从处罚程序开始

当地政府对维权代表的违建处罚显然没有达到预期目的,但仍然没有放弃违建处罚这一手段逼迫拆迁,于是开始对相对较弱的维权户下手。针对这一情况,律师认为,要充分利用处罚程序中的听证程序,因为这是在处罚程序中唯一可以有维权户参与的程序。于是律师申请对处罚行为进行听证,在听证程序中,律师充分发表法律意见,由于处罚目的不纯,漏洞百出,导致维权户听了律师的发言后群情激奋,听证程序无法正常进行。但这也使得处罚决定无法做出。

4、旁敲侧击,为提高补偿谈判地位增加力量。

在律师的指导下,17户村民分别向长沙市国土资源局、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递交违法征地查处申请书,要求对违法批地、征地的行为进行查处。如果相关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又通过起诉给对方施压的路径。

另外,让维权户针对违法拆迁、侵害被拆户利益的行为申请游行示威。上述申请虽最终未获批准,但该行为凸显了当地村民维权的决心,有效配合了律师的办案方略,从而进一步迫使政府放弃了非法强拆。

5、见好就收,抓住谈判时机顺利解决补偿问题

维权工作进行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当地政府由于工期迫近,非常着急,可又不能合法强拆房屋,所以通过协商解决问题的意向变得越来越明显。刚开始自行找维权户协商,但是由于双方“积怨”太深,而且维权户大多文化水平不高,所以经常谈不了几句就谈不下去了。于是拆迁方找到律师在湖南大学的研究生导师,试图通过这个关系让律师做协调工作。各种迹象表明,谈判解决问题的时机到了,如果仍然拒绝协商尽快解决问题,不能保证当地政府不会因工期迫近不顾法律程序,先行拆除维权户房屋。如果那样对双方都不是一个好的结果,风险很大。于是律师决定亲自过去做协调工作,终于在连续艰苦的协调了三天后,最终在第三天的深夜凌晨签订了补偿协议。虽然已经深夜,岳麓区的一位副区长仍然赶到现场对律师表示感谢。因需对补偿结果保密,在此不便透露具体内容。总之,这个案件终于取得了让拆迁方和被拆迁方都能比较满意的结果。律师终于可以回宾馆睡个好觉了。

违法建设从法律上定义,是指违反城市规划、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不依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对于违法建设行政部门可以采取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没收、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但在拆迁案件中,由于对拆迁利益的博弈,政府部门往往另辟蹊径,将被拆迁人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设,一方面以此降低被拆迁人的期望值,从而以较低的价位与其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拆除违法建设来实现其拆迁的真正目的。

被拆迁人接到限期拆除通知书之后,往往会乱了手脚,不知所措。实际上,限期拆除通知书作为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是可诉的。被拆迁人在知道权益被侵害后,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限期拆除通知书的作出一般要经过调查询问、现场勘验,核实规划情况,作出限期拆除通知,召开听证会以及送达等程序。在这些环节中,行政部门不仅要保证行为实体上的合法性,也要严格根据程序正当的基本原则,保证程序的合法性。任何违法的文件、行为或程序都不能作为其执法的合法性依据。被拆迁户要想取得理想补偿利益,就必须拿起法律的武器,在做好防守的同时,还要伺机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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