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岭市叶先生等人诉温岭市XX镇人民政府补偿安置协议一案,将于2021年11月15日14:30,在移动微法院询问(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叶先生等人与温岭市XX镇人民政府、第三人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纠纷一案,叶先生等人认为其提交的证据完全能够证明案涉房屋为“村村通”房屋,一、二审法院以房屋使用土地的性质区分是否属于“村村通”房屋明显错误,对于案件基本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且本案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存在欺诈、显失公平情形,依法应予撤销。故依法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