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公告】江苏省宿迁市张先生等人复议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纠纷一案,将于2024年12月20日上午9:30在宿迁市司法局东辅楼二楼204室举行听证会。(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申请人在宿迁市宿城区蔡集镇XX村拥有合法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据称,因蔡集镇苏宿园区一期西扩拓园项目需对申请人的上述实施征收搬迁。

申请人于2024年9月8日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向被申请人递交了《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其公开:“1、因蔡集镇苏宿园区一期西扩拓园项目建设用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织、相关权利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2、因蔡集镇苏宿园区一期西扩拓园项目建设用地,对该项目作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被申请人于2024年10月8日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称:你们申请公开的内容描述为“1、因蔡集镇苏宿园区一期西扩拓园项目建设用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织、相关权利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的信息,经审查,相关信息由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并保存,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本机关现告知你们,建议你们依法向该行政机关了解、获取。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是案涉项目征收工作的组织实施主体,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上述两项政府信息是被申请人在履行征收工作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应当向申请人予以公开。被申请人作出的上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为此,申请人特依法向宿迁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请求其对上述行政复议申请事项作出公正合理决定,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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