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成都万先生诉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定于2025年1月14日下午两点在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郝建松律师代理)

      原告万先生在成都高新区xx街道拥有合法房屋,2022年原告房屋被纳入到成都高新区某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范围之内。2024年8月30日,被告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原告作出了成高征补字(2024)第x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原告认为被告作出的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事实认定错误,程序违法,补偿标准偏低,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此,原告特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本案诉讼。

声明:本文中有关起诉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依据行政诉讼法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现场开庭,谨记带好身份证去法院准时参与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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