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公告】山西晋中李先生与晋中市xx服务中心执行标的异议一案,定于2025年6月27日上午9时在介休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举行听证。(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异议人在晋中市拥有合法房屋,系涉案改造项目的被征收户。2023年3月22日,异议人以邮寄方式向被执行人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6份房屋征收分户补偿评估报告。被执行人于4月25日作出答复,以重复公开、涉及个人隐私且相关人员不同意公开为由拒绝异议人的申请。异议人对该答复不服,向晋中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于7月5日作出复议决定,决定部分撤销该答复并责令其限期重新答复异议人。异议人对该复议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介休市人民法院和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均判决撤销相关答复并责令重新处理。然而,执行阶段异议人收到的重新答复及附件,并非其要求的正式评估报告,且范围存在差异。因此,异议人对法院 “全部执行完毕” 的结案通知提出重大质疑,遂提出本异议申请。

声明:本文中有关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依据行政诉讼法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现场开庭,谨记带好身份证去法院准时参与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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