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梁某诉XX区政府行政赔偿案,将于2021年12月23日15:00在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开庭审理!(由李顺华律师、段双双律师代理)
诉讼事由:
委托人在太原市XX村拥有合法房屋,政府因XX村整村拆迁改造项目需征收委托人的上述房屋。
2018年1月12日,在未经委托人同意、未履行法定程序、不符合强制拆除条件的情况下,XX区政府组织人员使用大型挖掘机等工具设备强行将委托人的房屋拆除,相关财物也遗失损毁殆尽,给委托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委托人针对上述强制拆除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案件经一、二审法院判决确认XX区政府拆除委托人房屋的行为违法,上述判决业已生效。委托人依法向XX区政府邮寄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请求XX区政府依法履行行政赔偿法定职责。后XX区政府作出答复意见书。
委托人认为,XX区政府作出的上述答复意见书没有支持委托人的赔偿申请,缺乏事实依据,且适用法律错误,损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特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XX县政府作出的上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注:本文中有关事实描述和法律适用仅代表当事人对本案的诉讼意见,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外,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需旁听的,谨记带好身份证当天准时参与旁听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