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5.北京市朝阳区王女士诉徐某变更抚养权纠纷一案,将于2025年2月21日上午九点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王四营法庭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开庭公告】5.北京市朝阳区王女士诉徐某变更抚养权纠纷一案,将于2025年2月21日上午九点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王四营法庭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原告王女士与徐某曾系夫妻,育有一女,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庭审中二人达成调解协议,二人自愿离婚,婚生女由二人共同抚养。在法院作出调解书后,被告多次因抚养问题,到原告住处蓄意闹事,严重扰乱原告及女儿的正常生活、学习秩序,其女儿也曾多次表示不愿再同被告一起生活。原告认为,继续由被告抚养女儿会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不利于其成长,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原告遂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本文中有关起诉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