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拆迁】对政府的拆迁补偿不满,可不可以拒绝调查和评估人员入户?

2016年7月1日,家住湖南长沙的王老板正在自家经营的餐馆里忙活着,这时来了一位以前就认识的居委会刘主任,手里拿着一些小本本,打过招呼后随手拿了一本放在了收银台上,说这是初步出台的拆迁补偿方案,您了解一下。对于拆迁的事王老板其实早有耳闻,但一直不清楚怎么个拆法。于是王老板认真看起小册子来。“怎么?,我的餐馆是住改非,不能按营业用房补偿安置?没证的面积不予补偿?只能异地搬迁?那我的生路不是要被断了吗?”王老板边看边想,越想越生气,越想越着急。

【门面房拆迁】对政府的拆迁补偿不满,可不可以拒绝调查和评估人员入户?

事隔几天后,居委会刘主任又来了,说过几天政府派人来调查测量你家房子,还有评估人员也要来实地查勘拍照,请王老板配合。这是,王老板看到刘主任就来气,说到,你们这是什么补偿方案,我这个餐馆拆了后以后我们全家靠什么生活?人家是越拆迁生活越好,可我家要一夜回到解放前了!我是不会配合你们拆迁的,工作人员也别想进我家的门!

我在10余年间,专业代理了几百个拆迁维权案件,也经常听到被拆迁户问要不要让拆迁工作人员进门的问题。那向王老板这样的做法对维护拆迁补偿利益到底有帮助吗?且听我给大家分析,或许会对您有所帮助。

首先,我们非常理解王老板对这个事情的反应,人都是会对自己有利的事情表现出积极配合态度,对自己不利的事情消极回避。

但是应该注意的是,政府拆迁是有强制性法律规定的,在这些法律规定里,有政府的权力义务,也有被拆迁人的权利义务,都需要依法进行,以相互制约又相辅相成。

政府有制定补偿方案的权力,被拆迁人要是对补偿方案不满意,也有依法提出修改意见的权利,提出后政府就有义务进行审查回复,如果对政府的回复还不满意,还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司法审查。同时如果发现有政府工作人员在征收过程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还可以向上级政府和纪检部门控告。因此,应该对发现的不合理的问题通过积极行使自身权利的方法解决,而不是彻底消极抵抗。

进一步讲,其实,入户测量也是法律规定的政府必须履行的义务,其目的就是为了了解并确认被征收人的财产状况,对被征收人也是一种利益保障。如果就像王老板那样拒绝工作人员上门调查,一方面不能阻止征收拆迁的进行,另一方面对自己的利益也不利。因为法律也规定了,如果因被拆迁人原因导致不能入户调查的,就以登记为准。而实践中,登记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情况很多,这无形中会缩小应补偿案安置面积,结果只能是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还有被拆迁人拒绝评估人员入户调查屋内装修等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由此导致不能补偿装修损失的后果由被拆迁人承担。由此可见,政府有依法入户调查测量的权力,王老板就有义务配合。消极的躲避调查不是阻止拆迁和维护自身利益的好办法,反而可能要承担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

当然,如我们以前讲过的,也不是对调查人员的全部要求都要配合,如果遇到调查人员不如实记录调查情况,把被拆迁人的财产缩小了,被拆迁人可以要求纠正,调查人员不纠正的,被拆迁人可以拒绝签字确认。

最后,给大家总结一下本期内容,政府或评估人员的入户调查本身是对确定我们的财产范围有利的,没有必要拒绝,但要注意不要随便在他们的要求下签字就行了,要注意签字所确定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要是拿不准的不要随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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