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与征收方达不成征收协议,征收方可以对被征收人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此可知,司法强拆指的是经过人民法院“许可”后的强拆,同时也是合法的强拆行为,被征收人如果想“保住房屋”就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起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