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顺华主任律师公益直播、实例解答网友咨询提问系列之“第三十四篇”
网友实例咨询提问案情介绍:
山东省临沂市某网友咨询提问:婆婆承包的土地,承包期限是20年,土地面积是4亩,已经承包15年了,还有五年到期,种的苹果树,年收入XX万元,最近村委会负责人说不让种植了,果树补偿一棵XXX元至XXX元,要收回土地,恢复为耕地,如果现在不交出土地,等到承包期到了果树一分钱补偿没有。
该网友咨询,承包合同没到期,自己想继续种植,可以吗?如果承包期内果树被砍,土地被占是否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合同到期交回土地,地上附着物(苹果树)是否有补偿?应该怎么补偿?因为养护好的话可能几十年都结果子,现在才结果子十多年,如果承包期到了补偿协商不成,对方不予补偿地上附着物的话,是否可以诉讼?
李顺华主任律师解答网友提问:
这位网友提的问题是关于承包果园的问题,承包合同它的履行以及终止的相关问题,对于这几个问题作如下解答:
一、村民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之后双方都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这个合同进行履行,该网友提到合同没有到期之前,能不能继续使用土地的问题,我们认为合同的履行要是没有不可抗力,或者没有遇到政府的行政征收行为等等这些因素,是可以继续履行的,前提是没有不可抗力和政府的行政行为导致合同终止,这肯定是要全力履行的。
二、如果被强占土地,是否可以起诉赔偿的问题?就如以上所讲,合同如果还在期限内,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终止合同,而且果园里面的果树也属于私有财产,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果强迫或强制实施拆除,或者损毁行为,这个肯定是要求进行赔偿的,而且我们认为可能是涉嫌故意损害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村委会认为必须要终止合同,它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要求终止合同,如果说没有法院的判决,然后村委会直接强占土地,或者损毁财物,这是不可以的。
三、如果合同履行到期,到那时是不是无条件交出果园的问题?一般农业种植都是有一个收获期的,一般来讲合同里面都会有约定,合同到期之后承包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继续承租,当然了,前提是合同里面要有这样的约定,合同到期之和后,这个土地仍然属于规划的果园。
四、如果说已经规划成农业用地,是一般的耕地或必须种粮食的这种土地,如果说用途变更了,规划变更了,那你要求继续承租,这个可能性就非常小了,所以说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不能继续履行,如果合同里面也没有约定不能继续承包,地上的果树这么处置?这个要求补偿的话,就要看有没有约定了,没有约定的话要求补偿是很难实现的,因为合同到期了,而且是由于客观原因不能进行续签,在这种情况下就要考虑好如何去善后处理了,比如说果树是否可以移到其他的地方去?要主动的进行降低损失的行为,假设你没有采取主动降低损失的措施,如果合同到期之后,对方把地强行的收回或者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最后导致损失扩大,那么这个损失就可能自担了,所以说如果真的遇到土地的用途规划变更了,合同到期了,这种情况下还是提前做好准备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