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征地拆迁】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柳州市王先生诉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决定一案,将于2020年7月30日9:00,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案情简介: 委托人在融水苗族自治县四荣乡拥有合法房屋。2019年11月27日,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作出融政公告[2019]1号《关于落久水利枢纽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公告了落久水利枢纽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委托人的房屋在其决定征收的范围内。起诉认为,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以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作出的落久水利枢纽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