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拆迁】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政行为纠纷一案,将在徐州开庭审理

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沛县刘先生等人诉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沛县城市管理局、沛县规划局、沛县国土资源局及沛县沛城街道办事处其他(城建)行政行为纠纷一案,将于2019年6月6日14:00,在徐州铁路运输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

委托人在沛县拥有合法房屋。2018年7月10日,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沛县城市管理局、沛县规划局、沛县国土资源局及沛县沛城街道办事处联合作出《关于居民点三至七巷地块房屋征收项目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处理的公告》,委托人的房屋被上述机关认定为违法建筑。

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沛县城市管理局、沛县规划局、沛县国土资源局及沛县沛城街道办事处将委托人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程序违法,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特以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沛县城市管理局、沛县规划局、沛县国土资源局及沛县沛城街道办事处为被告,向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告以《关于居民点三至七巷地块房屋征收项目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处理的公告》认定委托人房屋为违法建筑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