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拆迁】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施工侵权一案,在茂名市开庭审理

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茂名市梁女士诉信宜市人民政府施工侵权一案,将于2019年5月28日9:00,在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

原告在信宜市东镇街道塘面社区十九塘村拥有唯一住房。因信宜市站前大道项目需要征收委托人的房屋。因补偿标准偏低,委托人未能与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自2017年起,信宜市站前大道片区征地拆迁指挥部(以下简称征迁指挥部)开始组织人员对委托人房屋边的土地进行平整,并将清理的泥土填埋在委托人房屋周边,致使委托人房屋位置低洼严重,积水无法排除,造成委托人房屋地基下陷,墙体开裂。

在委托人尚未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尚未拆除的情况下,征迁指挥部未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委托人房屋的安全性,其实施的平整土地行为已经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因征迁指挥部是信宜市人民政府组建的临时机构,其行为责任应当由信宜市人民政府承担。为此,委托人特以信宜市人民政府为被告,向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在委托人房屋边的平整土地行为,将委托人的房屋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