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拆迁】 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征收决定一案,徐州市开庭审理

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沛县牟先生等人诉沛县人民政府征收决定一案,将于2019年5月30日9:30,在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

委托人在沛县拥有合法房屋。2018年7月14日,沛县人民政府作出《沛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公告了其作出的沛政房征字[2018]1号《沛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以下简称“《房屋征收决定书》”),据称,委托人的房屋在前述《房屋征收决定书》决定征收的范围内。

沛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且程序违法,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特以沛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沛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沛政房征字[2018]1号《沛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