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拆迁】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黄女士诉兰溪市云山街道办事处强拆违法一案,将于2019年5月7日上午9:00在金华市婺城区法院第7法庭开庭审理。

开庭公告:

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兰溪黄女士诉兰溪市云山街道办事处强拆违法一案,当事人收到传票,将于2019年5月7日上午9:00在金华市婺城区法院第7法庭开庭审理。

案情简介:

2019年2月1日下午14时左右,在没有任何合法强制拆除手续,未经委托人同意也未对委托人进行任何补偿安置的情况下,兰溪市人民政府云山街道办事处组织近百人将委托人房屋团团围住,并对委托人本人实施了人身控制,而后使用挖掘机强行将委托人的上述房屋拆除,屋内物品、附属物也因此损毁殆尽。兰溪市人民政府云山街道办事处的强拆行为给委托人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律师认为:

兰溪市人民政府云山街道办事处作为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政,其在委托人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也不符合强制拆除条件的情况下,违反法定程序,擅自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委托人房屋的行为,体现出兰溪市人民政府云山街道办事处对公民财产权以及国家法律的极大蔑视,不仅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此,委托人特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兰溪市人民政府云山街道办事处于2019年2月1日强制拆除委托人房屋及附属物的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