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拆迁】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永州市周先生诉江永县国土资源局限期腾地决定案,将于2019年4月2日9:00,在道县人民法院四楼第七法庭开庭审理。

开庭公告:

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永州市周先生诉江永县国土资源局限期腾地决定案,将于2019年4月2日9:00,在道县人民法院四楼第七法庭开庭审理。
案情简介:

委托人在江永县潇浦镇三元宫村四组拥有合法房屋。2019年2月15日,委托人在诉江永县人民政府强拆违法一案中获悉了江永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江永国土资腾[2017]10号《限期腾地决定书》,决定责令委托人在接到该限期腾地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到江永县国土资源局征地拆迁所办理有关手续,并腾出上述土地。律师认为,江永县国土资源局作出上述决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且程序违法,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特依法向道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