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征地拆迁开庭公告】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菏泽李先生等3人诉东明县人民政府补偿决定一案,将于2018年12月19日下午14:30,在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

开庭公告:

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菏泽李先生等3人诉东明县人民政府补偿决定一案,将于2018年12月19日下午14:30,在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

案情简介:

委托人在菏泽市东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东关社区拥有合法房屋。2018年5月16日,东明县人民政府针对委托人分别作出《房屋征收补偿的决定》。

律师认为:

东明县人民政府作出上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在实体和程序上均存在诸多违法之处,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委托人特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东明县人民政府作出的上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