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征地拆迁开庭公告】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周口市曹先生诉淮阳县人民政府强拆违法案,将于2018年12月14日9:00,在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

开庭公告:

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周口市曹先生诉淮阳县人民政府强拆违法案,将于2018年12月14日9:00,在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

案情简介:

委托人在淮阳县王店乡高庄合法经营一家养殖场。2018年6月12日,淮阳县王店乡人民政府在委托人未签订补偿协议、未进行任何公告告知、不符合法定强制拆除条件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强行将委托人的部分养殖场拆除,致使委托人的养殖场遭到灭失性损毁,委托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无法开展,相关的附属物品及设施设备也损毁殆尽,给委托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2018年8月17日上午八点,淮阳县王店乡人民政府再次组织人员强行将委托人的养殖场拆除,委托人的养殖场全部被毁,房内物品、相关附属物品及设施设备也损毁殆尽。

律师认为:

淮阳县王店乡人民政府作为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政,其未经法定程序实施的上述强制拆除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委托人遂于2018年8月22日向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淮阳县王店乡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委托人养殖场、附属物及生活生产设施设备的行为违法,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8年9月20日作出(2018)豫1628行初41号行政裁定,认为淮阳县王店乡人民政府拆除委托人养殖场的行为是受淮阳县人民政府的授权进行的行为,故本案被告应为淮阳县人民政府,该裁定现已生效。为此,委托人特以淮阳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被告于2018年6月12日、2018年8月17日强制拆除原告养殖场、附属物及生活生产设施设备的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