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
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台州潘先生诉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人民政府张贴封条违法一案,将于2018年11月27日上午9:00,在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
案情简介:
委托人在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北洋村拥有房屋一处,出租于他人用于商业经营。2018年3月26日,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人民政府在未履行任何法定手续的情况下,即在委托人房屋门上张贴封条,查封了委托人合法拥有的上述房屋,委托人房屋承租人的经营也因此停止,给委托人造成了经济损失。
律师认为,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人民政府在委托人房屋门上张贴封条的行政行为,严重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程序严重违法,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特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人民政府在委托人房屋门上张贴封条查封委托人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