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征地拆迁开庭公告】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兰溪单女士诉兰溪市人民政府云山街道办事处、兰溪市公安局强拆违法及赔偿一案,将于2018年11月9日上午9:00,在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第7法庭开庭审理。

开庭公告:

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兰溪单女士诉兰溪市人民政府云山街道办事处、兰溪市公安局强拆违法及赔偿一案,将于2018年11月9日上午9:00,在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第7法庭开庭审理。

案情简介:

委托人在兰溪市云山街道枣树村拥有合法房屋一处。2018年8月4日早8时30分左右,在没有任何合法强制拆除手续,也未对委托人进行任何补偿安置且未经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由兰溪市人民政府云山街道办事处组织,包括兰溪市公安局所属民警在内的数十人将委托人的房屋团团围住,并对委托人实施人身控制,而后用挖掘机强行将委托人的上述房屋拆除。委托人的屋内物品、房屋附属物也因此损毁殆尽。

律师认为,兰溪市人民政府云山街道办事处、兰溪市公安局在委托人未签订任何补偿协议、也不符合强制拆除条件的情况下,擅自组织、参与强拆委托人房屋的行为,体现出兰溪市人民政府云山街道办事处、兰溪市公安局对公民财产权以及国家法律的极大蔑视,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但侵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此,委托人特依法向兰溪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兰溪市人民政府云山街道办事处、兰溪市公安局强制拆除委托人房屋的行为违法,并赔偿委托人房屋价值损失、屋内物品损失、附属物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