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拆迁开庭公告】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张家界市毛先生诉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将于2018年10月26日8:30,在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

开庭公告更正:

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张家界市毛先生诉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将于2018年10月26日8:30,在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

案情简介:

委托人是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索溪峪镇岩门村的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房屋一处,据政府称,因天马路改建与绿化工程项目需征收委托人的房屋及土地。据委托人调查了解,此次征收存在未依法张贴公告征收文件、未依法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未经依法批准即实施征地、对房屋合法面积认定与事实不符等诸多违法之处,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属于典型的违法征收集体土地的行为。为此,作为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委托人特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于2018年5月16日向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邮寄递交了《违法征收集体土地查处申请》,要求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依法严肃查处有关政府部门违法征收集体土地的行为,并书面答复申请人。但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收到委托人递交的上述《违法征收集体土地查处申请》后,至今未对涉案违法征收行为履行其查处职责。律师认为,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查处违法征收行为法定职责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以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为被告,向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对原告申请查处的违法征收集体土地行为履行查处的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