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蚌埠市张女士诉蚌埠市XX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将于2021年4月20日8:30,在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蚌埠市XX区拥有房屋及车棚。委托人的上述房屋及车棚在XX项目征收范围内,系该项目的被征收户,但因征收程序违法、补偿标准偏低、安置不合理等原因,委托人未能与征收部门达成一致补偿安置协议。
2020年6月XX日、2020年7月XX日,委托人的上述房屋及车棚先后两次被强制拆除,该房屋内的物品、附属物也因此损毁殆尽,给委托人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损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委托人认为,委托人的上述房屋及车棚是在非正常状态下被拆除,该拆除行为属征收搬迁环节中的决定性行为,属蚌埠市XX区人民政府主导的权限范围且符合其推进案涉项目征收进程的意图,蚌埠市XX区人民政府显然是委托人上述房屋及车棚被拆除行为的受益人,蚌埠市XX区人民政府应对委托人房屋及车棚被违法强制拆除承担法律责任。
为此,委托人特依法向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蚌埠市XX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委托人房屋及车棚的行为违法。
注:本文中有关事实描述和法律适用仅代表当事人对本案的诉讼意见,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外,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需旁听的,谨记带好身份证当天准时参与旁听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