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王女士诉武汉市XX区人民政府XX街办事处中断供水行为违法一案,将于2021年12月28日16:00,在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
王女士在武汉市XX区XX村拥有房屋一处。据政府称,因XX项目需对原告的上述房屋进行拆迁,因拆迁程序违法、补偿标准明显偏低等原因,王女士未能与拆迁单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2020年8月X日,武汉市XX区人民政府XX街办事处向武汉市自来水公司武昌供水部作出《关于停止小何村片区供水的情况说明》。2020年8月X日,王女士的上述房屋被停止供水,致使王女士及家人无法正常居住于该房屋,严重损害了王女士的合法权益。
为此,王女士特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注:本文中有关事实描述和法律适用仅代表当事人对本案的诉讼意见,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外,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需旁听的,谨记带好身份证当天准时参与旁听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