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等人在湖北省监利市XX乡拥有合法宅基地及房屋。因XX项目需征收拆迁王先生等人的上述房屋,但因征收拆迁程序违法、补偿标准偏低、安置措施不合理等原因,王先生等人未能与征收单位达成一致补偿安置协议。
2021年10月4日,乡政府向市供电公司作出《XX乡人民政府关于对XX乡特定区域内停电的函》。市供电公司工作人员按照乡政府停止供电要求直接强行拆除了王先生等人上述房屋的电表,致使王先生等人家中断电。
王先生等人认为,乡政府对其案涉房屋中断供电的行为明显违法,损害了其的合法权益。为此,王先生等人特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注:本文中有关事实描述和法律适用仅代表当事人对本案的诉讼意见,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外,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需旁听的,谨记带好身份证当天准时参与旁听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