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监利市王先生等人诉XX乡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一案,将于2022年3月17日9:00,在监利市人民法院五审判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王先生等人在湖北省监利市XX乡拥有合法宅基地及房屋。因XX项目需征收拆迁王先生等人的上述房屋,但因征收拆迁程序违法、补偿标准偏低、安置措施不合理等原因,王先生等人未能与征收单位达成一致补偿安置协议。
        2021年10月X日,乡政府针对王先生等人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王先生等人认为,乡政府在其的案涉房屋早已纳入征收拆迁范围的情况下,其作出上述《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显然并不是为了规范建设秩序,而是为了规避法定的征收拆迁程序,加快征收拆迁进程,以拆违的形式逼迫王先生等人拆迁,明显系滥用职权,且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明显错误,程序严重违法,侵犯了王先生等人的合法权益。为此,王先生等人特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注:本文中有关事实描述和法律适用仅代表当事人对本案的诉讼意见,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外,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需旁听的,谨记带好身份证当天准时参与旁听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