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等人在湖北省监利市XX乡拥有合法宅基地及房屋。因XX项目需征收拆迁王先生等人的上述房屋,但因征收拆迁程序违法、补偿标准偏低、安置措施不合理等原因,王先生等人未能与征收单位达成一致补偿安置协议。
2021年12月X日,在王先生等人未与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未得到任何补偿安置且没有合法强制拆除手续的情况下,乡政府组织工作人员是用挖掘机将王先生等人的上述房屋强制拆除。该房屋内的物品、附属物因此损毁殆尽,给王先生等人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了王先生等人的合法权益。
王先生等人认为,乡政府强制拆屋其房屋的行为明显违法,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此,王先生等人特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注:本文中有关事实描述和法律适用仅代表当事人对本案的诉讼意见,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外,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需旁听的,谨记带好身份证当天准时参与旁听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