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市罗女士等人诉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搬出决定案,将于2022年4月2日14:00,在线上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江苏省海安市罗女士等人诉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搬出决定案,将于2022年4月2日14:00,在线上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罗女士等人在XX市拥有合法房屋一处,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2021年9月13日,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责令紧急搬出决定书》。罗女士等人的上述房屋在上述《责令紧急搬出决定书》责令停止使用、搬出的范围内。
         罗女士等人的案涉房屋在2018年已被XX项目征收范围内,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XX项目的征收实施单位,其作出上述《责令紧急搬出决定书》的目的并非以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为出发点,仅仅是为逼迫罗女士等人搬迁、拆除罗女士等人的案涉房屋、推进征收进程而滥用危房解危程序,明显是在规避法定征收的程序性规定,其行为有违行政行为正当性的根本原则,且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明显错误,程序违法,严重损害了罗女士等人的合法权益。
        为此,罗女士等人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罗女士等人不服一审判决,遂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