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刘女士诉XX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案,将于2022年4月1日14:00,在线上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湖北省武汉市刘女士诉XX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案,将于2022年4月1日14:00,在线上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刘女士在XX市XX区拥有合法房屋一处。政府因XX项目需征收原告所使用的土地及所有的房屋。
        2021年4月X日,刘女士通过邮寄方式向XX区人民政府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X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4月X日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刘女士不服XX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向XX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XX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责令被申请人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答复。
        XX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9月X日重新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刘女士认为,XX区人民政府作出上述《答复书》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程序违法,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为此,刘女士特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