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饶市兰女士诉XX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纠纷一案,将于2022年8月4日下午14:30,在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兰女士在上饶市XX区XX街道拥有土地及房屋。政府因城中村改造项目需征收兰女士所使用的土地及所有的房屋。
2022年4月,兰女士通过邮寄方式向XX街道办事处递交了《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其公开“2019年7月22日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房屋实施拆除前及拆除时由公证处所拍摄的该房屋内外情况的全部录像及照片资料”。
XX街道办事处收到兰女士递交的上述《信息公开申请表》之后,直至2022年6月24日才对兰女士《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称:根据你方的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经查找、检索并咨询公证处,公证处未制作、未获取、未保存你方申请中提及的录像和相片资料,该信息不存在,故无法进行信息公开。
兰女士认为,XX街道办事处作出的上述《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与事实不符,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程序违法,侵犯了其的合法权益。
为此,兰女士特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