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浙江绍兴丁先生三人诉某街道办、某住建局行政赔偿二审一案,定于2025年1月21日下午两点半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郝建松律师代理)

【开庭公告】浙江绍兴丁先生三人诉某街道办、某住建局行政赔偿二审一案,定于2025年1月21日下午两点半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郝建松律师代理)

丁先生三人系绍兴市越城区居民,在绍兴市越城区某处拥有合法房屋,因当地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丁先生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内。但因征收补偿标准过低且安置补偿事项严重违法等原因,丁先生一直未与征收部门达成一致补偿协议。之后某街道办、某住建局在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于2020年8月22日将丁先生三人房屋强制拆除,严重侵犯了丁先生三人的合法权益。丁先生三人后续就其违法强拆行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决某街道办、某住建局的强拆行为违法。后续丁先生三人向某街道办、某住建局书面邮寄了行政赔偿申请书申请国家赔偿,但其却作出了不予赔偿决定书,丁先生三人不服该不予赔偿决定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一审法院却认为某街道办、某住建局在诉讼中已主动作出赔偿决定,“判令其赔偿已无必要”遂驳回了丁先生三人诉讼请求,丁先生不服该一审判决,遂依法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声明:本文中有关上诉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依据行政诉讼法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现场开庭,谨记带好身份证去法院准时参与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