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征地批复纠纷案获得复议机关支持

 

李顺华、谢瑞青代理的江苏省大丰市倪先生不服江苏省人民政府作出的苏政地〔2009〕480号批复一案,江苏省人民政府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行政复议后,于2015年9月28日作出了(2015)苏行复字第18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苏政地〔2009〕480号批复征收大中镇同德村集体土地的决定程序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